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头条热点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岁月无情
    2020-02-26 08:26:51   转载
    2020〕7号《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回告如下:一、补助标准鄂防肺炎指发〔2020〕2号《关于发放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护人员专项补助的通知》规定:一线医护人员、疾病防控人员补助标准每人每天300元;参加防控的其他工作人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200元。二、落实医护和防疫人员工作补助政策武防指办〔2020〕7号《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》规定:根据人社部〔2016〕4号和鄂财预发〔2020〕9号文件规定,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,诊断、治疗、护理、医院感染控制、病理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相关工作人员,按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;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工作人员和防疫工作者,按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,以上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。按照市委、市政府意见,对社区参加防疫的工作人员,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印发的鄂财预发〔2020〕9号规定,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,所需资金由各区从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列支。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